1、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通常是指具有固定航线,沿途停靠若干个固定港口,按照事先规定的船期表和事先规定的运价航行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方式对于停靠的港口,无论货物数量多少,一般都可以接受托运。
(2)班轮运输的特点
①四固定:即航线、停靠港口、航期均固定,运价相对固定。②一负责:即承运人负责装货作业、卸货作业和理舱作业及全部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算装卸货时间以及速遣费和滞期费.③承运人和货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通常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背面条款为依据并受国际公约的制约。即承运人和货主之间在货物装船之前通常并不签订书面运输合同,而是在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提单,提单上记载有承运人、托运人责任、权利与义务的条款。④承运人对货物所承担的责任期间是“船舷至船舷”或“钩至钩”,即从货物装上船起至货物卸下船止。⑤各类货物多少都可接受,即班轮船舶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可接运一般货物,也可接运冷冻、易腐、散装、液体、危险品之类的货物;既可接运大宗货物,也可接运零星货物。
(3)班轮公会:是指两家以上在同一航线上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为避免相互间的竞争,维护共同利益,通过在运价和其他经营活动方面签订协议而组成的国际航运垄断组织。
班轮公会的主要业务有两项:一是限制和调节班轮公会内部会员间的竞争;二是防止或对付公会外部的竟争。参加公会的轮船公司称为班轮公会会员,会员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会员,即参加该公会所控制的全部航线,并有完全投票权;另一种是副会员,即只参加该公会的部分航线,也只对这部分航线的营运拥有投票权。班轮公会有开放型和封闭型两种,前者以美国为代表,凡轮船公司均可自由申请加人和退出,属于一种松散性组织,加人的条件比较松;后者以英国为代表,申请加人的条件和限制较严格,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航运实绩才能加人,属于一种严格的组织。
班轮公会为维持其垄断,对非会员船公司进行排挤,如使用战争船,降低运价以揽货,迫使非会员船公司退出航线。对货主采取延期回扣和双重费率制度,凡与公会签订合同的货主,可享受优惠费率,如下一期仍使用公会船载货,又可获得延期回扣。总之,会员采取这些手段,无非是为了控制货载获取高额利润。
(4)班轮运费的计价标准:班轮公司运输货物所收取的运输费用,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收的。不同的班轮公司或班轮公会各有不同的班轮运价表。班轮运价表一般包括说明及有关规定、货物分级表、航线费率表、附加费表、冷藏货及活牲畜费率表等。目前,我国海洋班轮运输公司使用的“等级运价表”,即将承运的货物分成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的货物有一个基本费率,称为“等级费率表”。
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前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所应收取的基本运费,它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后者是指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者突然事件的发生或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而需另外加收的费用。
基本运费按班轮运价表规定的计收标准计收。在班轮运价表中,根据不同的商品,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通常采用下列几种:①按货物毛重(重量吨计收),运价表内用“W”表示。②按货物的体积(尺码吨计收),运价表中用“M”表示。上述计费的重量吨和尺码吨统称为运费吨,又称计费吨。现在国际上一般都采用公制(米制),其重量单位为公吨(M/T),尺码单位为立方米(m3)。计算运费时1 m3作为1尺码吨。③按毛重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吨,运价表中以“W/M”表示。④按货物价格计收,又称为从价运费。运价表内用“A.V"或"ad val"表示。从价运费一般按货物的FOB价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⑤在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最高的一种计收,运价表中用“W/M or ad val"表示。⑥按货物重量或尺码最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运价表中以“W/M plus adval"表示。⑦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如活牲畜按“每头"(per head),车辆按“每辆”(per unit)收费。⑧临时议定价格,即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协商议定。
附加费是在基本运费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百分比,或者是按每运费吨加收一个绝对值计算。在班轮运输中,常见的附加费有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选卸附加费、直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港口附加费。
(5)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先根据货物的英文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计算等级及其计算标准;然后再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有关货物的基本费率;最后加上各项需支付的附加费率,所得的总和就是有关货物的单位运费(每重量吨或每尺码吨的运费),再乘以计费重量吨或尺码吨,即得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如果是从价运费,则按规定的百分率乘FOB货值即可。计算公式为:
F=Fb+S
式中.F表示运费总额;Fb表示基本运费;S表示某一项附加费。
基本运费是所运货物数量(重量或体积)与规定的基本费率的乘积。即:
Fb = f·Q
式中,f表示基本费率;Q表示货运量(运费吨)。
附加费是指各项附加费的总和。在多数情况下,附加费按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其公式为:
ΣS=(S1+S2+…+Sn)·Fb
=(S1+S2+…+Sn)·f·Q
式中S1,S2,…,Sn 为各项附加费。
2)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它与定期船运输不同,船舶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行事。也就是说,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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